(一)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承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业务(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其规模不受限制
(岩土工程勘察丙级项目除外)。
(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1、**
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2、乙级
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乙级及以下规模的工程勘察业务。
3、丙级
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丙级规模的工程勘察业务。
(三)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承担相应的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四、附 则
(一)本标准中对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其它考核要求: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非注册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并从事工程勘察实践8年以上;表中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其规定。
(二)海洋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另行制定。
(三)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四)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四)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资质申请
办理依据:
1、*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人民共和国**令*91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共和国**令*279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人民共和国**令*293号)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0号)
5、《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02号
6、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74号)
7、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
8、关于颁发《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17号)
9、关于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的补充通知(建设[2001]179号)
10、关于印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建设[2001]178号)
网上申请:
提交网上申请
窗口受理:
1、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网上填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单位盖章);
2、附件材料:
1)申请报告(简要描述公司注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设立、变化情况;企业注册资本金、经济性质、完成营
业收入等情况;企业从业中高级、注册、专职专业人员情况;企业申报业绩情况;企业此次申请资质事项和人员
、业绩等达标情况。单位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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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
职业资格。
(2)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钻工、描述员、测量员、安全员等技术工人,工种齐全且不少于12人。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3)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2、凿井
2-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
职业资格。
(2)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钻工、电焊工、电工、安全员等技术工人,工种齐全且不少于13人。
2-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3)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承担业务范围编辑
(一)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一)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1-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
(2)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的工程勘察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项
目各不少于5项,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项目不少于5项,且质量合格。
1-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
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10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
主持过本专业工程勘察**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
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中,每个主导专业至少有1人作为专业技术负责
人主持过相应类型的工程勘察**项目不少于2项,其他非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类型的工程
勘察乙级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项目不少于1项。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主要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3)有完善的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和档案管理制度,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消防系统是每个单位正常生产、工作及生命安全的保证,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6]21号《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市***143号《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消防设施必须定期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清除,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发挥其有效的安全预警功能,**国家财产免受损失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真诚希望通过共同的努力,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
应用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系统是及早发现火情,防止火势蔓延、降低火灾危害的有效措施,但并不是安装了自动消防系统就可以高枕**了。在自动消防系统存在故障、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或无人值班的情况下,一个随手丢弃的烟头、一段老化或过负荷的用电线路,都较有可能酿成大祸。大量的火灾实例证明:发生火灾,特别是发生特大、恶性火灾的主要原因就是消防设施未能发挥作用或值班人员处置不当。所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作好自动消防系统、灭火系统的维修和保养;由培训合格的人员我们双方负责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操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具体作用
随着《消防法》的进一步贯彻和实施,特别是以往恶性火灾事故给人们带来的惨痛教训以及执法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的严肃处理,更应使我们认识到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性。
检查内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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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5)《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申请材料;
7)《申请表》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
签字盖章、生效日期)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聘用合同主要页及
退休证明复印件;
8)主要勘察设备发票复印件;
9)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1、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2、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
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2、材料要求:
1、如实填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申
报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不予受理;
2、附件材料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有目录和分类编号;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应按人整理并依照申请表所列技术
人员顺序装订。其中资质证书正、副本须全部复印,不得有缺页。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应加盖
个人执业印章(非注册人员除外)。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
3、《申请表》需在网上完成填报,并打印带条形码的《申请表》;
消防设计设置防烟分区应满足以下几个要求。
1.防烟分区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结构梁等划分。
2.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3.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过规范要求。
4.采用隔墙等形成封闭的分隔空间时,该空间宜作为一个防烟分区。
5.储烟仓高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毫米,同时应保证疏散所需的清晰高度;较小清晰高度应由计算确定。
6.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应单独划分防烟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