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概算,指的是在开始时的设计计算数据。是指经过一系列的计算得出的可能设计价值总额。
中文名 设计概算 外文名 Engineering design budget estimate
目录
1 项目概况
2 具体介绍
项目概况
结构类型:砖混结构,5+2层;
结构设计特点主要体现:砼外凸腰线、坡屋面、条形基础、南北飘窗;如下图:
在这里我仅就砖混结构中的部分附属构件的处理谈一下个人思路,权作抛砖引玉。
具体介绍编辑
1、排烟(气)道的处理
和大多数的住宅楼一样,本厨房、卫生间均设置了成品排烟(气)道。依据设计图纸,需要计算和排烟道相关的量如下表:
序号需要计算的量项目备 注1成品排烟(气)道长度预留洞口与成品排烟(气)道外径尺寸吻合,通楼层高度设置2排烟道贴墙面墙面不做饰面 3排烟道外露面饰面做法同其他墙面做法
综合上表因素,确定将烟道定义为附墙垛;
量计算结果如下:
2、不同厚度斜屋面的绘制
在同一平面结构中,存在厚度不同的现浇板的情况是很普遍的,而且绘制起来方法也很灵活多样。但是在斜屋面结构中,同一斜面上存在不同的板厚,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处理?这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斜屋面的**标高、底标高需要结合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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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高属性设置的技巧
在GCL2008软件的使用过程中,我们需要频繁地输入一些标高。就常规构件来说,软件默认的是层底标高、板**标高、板底标高等,我们是不需要特别修改的。但是,对于下列情况,我们就需要特别修改:女儿墙**标高、上翻梁**标高、下沉板**标高等;在这里我建议大家尽可能少用具体数据,而多采用类似“层底标高+**、层**标高
+**”的形式修改;这样处理的优势在于:方便楼层之间构件复制,且避免构件图元重叠的错误提示。
5、砼、砖条形基础组合定义一次绘制图元的不适用性
在绘制条形基础的时候,我们早已习惯了按照基础详图编号定义条形基础,把砖条形基础、砼条形基础作为同一条形基础构件下的条基单元分别定义,一次绘制完成。这种习惯没有什么错误可言;但是,在此我更想提醒朋友们一句:定义条形基础前多打一个问号,仔细分析一下基础平面图上,砖条形基础和砼条形基础是不是都是同时平行布置的?其实不然,好多情况下,砼条形基础的上面,砖条形基础都是断开
的;在同一项目内,这种情况比较普遍的话,我建议大家把砼条形基础、砖条形基础分开来定义,分别绘制;这样即达到了灵活布置砖条形基础的目的,同时也保持了砼条形基础的连续(不间断)性,为导入GGL2009软件准确计算砼条形基础钢筋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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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知的关于盖章的5个问答
1、多少面积的房屋需要做蓝图?
盖章答:各省市地方法律有细微差别的。基本上无论面积多少,严格意义上都应该报设计备案。现在全国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了,原来一些没有及时纳入监管的场所也被纳入监管了。如果没报备案,就动工了,那么可能会面临处罚。
2、报为什么一定要蓝图呢?
盖章答:报一定要蓝图是因为蓝图是晒出来的而不是打印出来的,蓝图熏出来以后就无法在图纸上修改,因此蓝图具有真实性。至于虫害问题,现在的档案保管,一种方法是在惰性气体的环境下保存,另一种是通过微缩摄影将原图拍成照片保存。当然,可能也会有就这样放在文档柜里的。
3、申报蓝图具体有哪些图纸?
盖章答:大致可以分4大类:a、通风图纸;b、弱电图纸;c、水图;d、系统图。包括有:平面布置图(有消火栓箱的布置)、喷淋系统图、防排烟及新风系统图、应急照明灯及安全出口指示的系统图及布置图、烟感及温感的布置图、控制室的图纸、防火门的布置图、防火卷帘的布置图等。
4、蓝图必须盖局的章才能算是合格的图?
盖章答:要设计院盖章,审图公司盖章,送审查过,出具审查意见书,就可以了,不在图纸上盖章。
5、设计图纸盖章应该去哪里?费用大概是多少?
盖章答:设计图,找具体有设计的公司盖设计出图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和设计复印件,盖公章。金额较大的按合同额的2-5%收费,金额较小的可按每张图200元收费,具体可与相关公司商谈。
盖章到底指的是哪些需要盖章?
总平面图
1、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和主要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物、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车道及高层扑救场地的布置等。
电气
(1)控制室位置平面图。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各层报警系统设置平面图。
给水和灭火设施
(1)给水总平面图。
(2)各给水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3)水池和水泵房平面图。
(4)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
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
(1)防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2)排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服务对象
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派遣以及通过招聘网为 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为个人提供求职登记,推荐工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会的举办,法律法规的咨询等工作。
岗位要求
《劳动合同法》*66条规定:“*六十六条 [2]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用工数量,不得**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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